神,我是個罪人(詩篇三十二)
文:German
詩篇32
認罪與蒙赦
1過犯得赦免,
罪惡蒙遮蓋的人有福了!
2耶和華不算為有罪,
內心沒有詭詐的人有福了!3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
因終日呻吟而骨頭枯乾。
4黑夜白日,你的手壓在我身上沉重;
我的精力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5我向你陳明我的罪,
不隱瞞我的惡。
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
你就赦免我的罪惡。6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向你禱告;
大水氾濫的時候,必不臨到他。
7你是我藏身之處,
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
以得救的歡呼四面環繞我。8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
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
9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
須用嚼環韁繩勒住,
不然,牠就不會靠近你。10惡人必多受苦楚;
惟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
11義人哪,你們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
心裏正直的人哪,你們都當歡呼。
讓我先問你一個問題:「你有多了解自己的本相」﹖
也許我們自認為很了解自己,但當處於某些境況,一個隱藏的「我」可能會浮現出來,是我們預料不到的。但其實這一個「我」,一直都在我們裡面,只是在很多時候沒有被引發出來。
聖經提醒我們:在我們裏面,就是我們的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大衛勇猛善戰,使當時以色列國盛極一時,卻與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姦淫,拔示巴因此懷孕,神差遣先知拿單責備大衛犯罪及企圖掩飾自己的過犯。
大衛在詩篇三十二用他一段不光彩的人生,寫下深切經歷上帝的慈愛,重新定義甚麼是蒙福的人。一個蒙福的人,並不是指他沒有犯過罪,不曾做過錯事;相反蒙福的人是一個知道自己是個罪人,而且能夠求神憐憫。大衛深知在上帝的面前,他只有一個身份,就是渴望被赦免的罪人,藉來到上帝的面前,經歷上帝、認識上帝,見證自己蒙赦免的經過。
大衛見證罪可怕的本質,亦明白上帝赦罪的恩典。他知道上帝喜悅「內心沒有詭詐」的人(2節),只要在上帝面前不隱藏自己的罪惡,坦白承認過犯,上帝對這樣的人卻會回應:不算有罪(不定罪),更會樂意「遮蓋」、「赦免」人的罪。
人犯罪傾向希望隱藏自己的罪惡,大衛亦曾經選擇沉默,與罪和平共處。然而因為罪的緣故,令大衛經歷「黑夜白日,你的手壓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力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4節)的疲乏和切膚之痛,儘管時間的過去也不能消除罪所帶來的悔疚和痛苦。大衛在痛苦與掙扎的過程認識到罪撕裂自己,並拆毀人與人、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
直至大衛察覺上帝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以得救的歡呼四面環繞我」(7節),為甚麼大衛會經歷這麼大的轉折﹖這是因為大衛發現自己作為神的受膏者,卻要在神面前謙卑,毫不隱藏自己的罪惡才會使他脫離苦難,被上帝救恩的樂歌所環繞、所充滿,甚至被上帝引導行當行的道路。
世上沒有一個完美無瑕的人,認識自己罪的本相,向神承認自己的軟弱不過是蒙福的開始,你預備好接受不完美的自己及你身邊的屬靈群體,甚至為自己、他們認罪禱告嗎﹖你又有否接納自己和別人的本相﹖
(經文引自《和合本修訂版》,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所有,蒙允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