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全門徒生活的意義與實踐

整全門徒生活的意義與實踐

文:錢北斗 (前FES總幹事)
《橄欖》第六期(1976年八月)


 

呼召門徒,原是主耶穌基督降世最重要的使命之一,而門徒生活更是今天信徒不可或缺,是面對世界並完成上帝使命的指標。

 

整全問題

引起我們在這方面思想的,原不是一些對神學教義「抽空」的興趣;相反地,這是從校園福音見證工作中所實際碰到的問題而引發的關注。在過去幾年間,大專基督徒接二連三要面對不同挑戰,其中包括傳福音的意義及實行問題,「社會關懷」的意義及與福音宣講的關係,並團契弟兄姊妹間經驗到的所謂「知」與「行」脫節現象等等。種種問題及所引起的表面矛盾,追溯起來,發覺都反映著今天大專基督徒生活上的一個需要:就是缺乏一個「整全地」對應事物的基礎。

在西方思想及教育的薰陶下,我們學會了如何有條理地把事物分析和系統化,卻不曉得把條理化後的各種思想部份貫串起夾,以致今天的信徒生活往往變成一大堆從聖經中引伸出來的要求:傳福音的責任、對社會的責任、對家庭的責任、對主內弟兄姊妹的責任、讀經的責任、祈禱的責任等等。通常他們得到的輔導,亦因而是一些集中於面對這種種責任的不同方法。曾經聽過一些輔導工作者這樣的評語:基本上,今天的信徒與非信徒當中所產生的問題,都沒有多大分別,只不過信徒多了一類問題──「信仰問題」!這實在是我們相信聖經,信仰純正的基督徒,一記必須警覺的「當頭棒」!

 

整全生活

從上面的討論中,我們發現今天基督徒需要顧及到的,不單是生活的每一方面,及其中所產生問題的個別處理方法。而是更要掌握著一個能以「整全地」面對任何事物、任何情況的「生活方式」。換句話說,就是按著我們各人不同的知識、才幹、身份、負擔、對聖經的瞭解和領受等等,合宜地參與在我們身處於的人和事當中,正如箴言中的教導:「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掉在銀網子裹。」就有這個意思。

因此,我們「整全地」對應四周事物的努力,可以有兩方面,其一是理論,這包括探討從聖經啟示而來,基督徒獨特的人生觀、世界觀和道德價值觀等等。其二是實踐,就是揉合著我們的知、情、意、以及對客觀環境事物的瞭解,從而流露的一種生命的表現。在這兩者之間,理論是輔助性的,而實踐則要直接透過生命本身才能達到。缺乏理論,我們的生活便流於膚淺;缺乏正確的理論,便會產生偏差,或是不冷不熱,或是走向極端。反過來說,單靠理論而無實踐,生命便變成刻板,成為一個只具骨肉而無血氣的軀體,生活也成了上文論及的一連串責任的承擔而已。

另一方面,我們所謂實踐,並不是單單把理論「應用」在生活上,以致我們的屬靈追求只是一個理論的「探索」和「應用」過程。我們在理論方面的努力,常要求自己運用理性,目的是建立一個觀察和參與事物的架構。在實踐中,我們要求自己的,是在身處的場合中,對個人情操和靈性上的操練。在我們整個新生命的表現裡,知識是「規模」,操練是「神髓」。這二者的關係不是技術上的「應用」,而是完全的「結合」。

怎樣才能達成這樣的「結合」?答案是在主耶穌基督裡。不單如此,在祂裡面這結合不是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標,而是一個已完成的事實。在祂的整個生命中──三十三年的生活、曠野中的試探、十架上的捨身,一一都是這種完全的知識與實踐結合的表現。在祂裡面,我們所看到的不是「超人」,而是人原來可以有的生活表現。最後,在祂離世前三年的日子裡,祂呼召人去跟隨祂,把人所可以享受到的「完全生活」介紹給他們,並且把他們從罪的捆綁中釋放出來,賜給他們這種「完全地」生活的能力。這就是祂「呼召門徒」的基本意義。透過這種生活,法利賽人可以脫離「律法」與「恩典」的矛盾去認識神,而我們今天的信徒,也不必滯留於所謂「知」與「行」、「社會參與」和「傳福音」的表面衝突中。在主裡面新造的人所能經驗的,是一種「貫徹的」、「全面的」,由上而下(神而人)、內而外(個人與社會)的「整全生活」。

 

實踐理論

上面有關「意義問題」的討論中,我可以很「超然」、客觀和理論化。但是由觀念而進入實踐時,便不可能再採取同樣的態度。否則便仍然是「紙上談兵」──所謂實踐,至終還不過是一套理論。

我怎樣經驗「整全的門徒生活」?──以下是一個很「個人性」的信仰經驗探索,希望透過這樣的分享,能表達出一個我所認識的「實踐」方向。

「我得救了嗎?」讓我先從一個基礎性的問題開始。我知道我已接受救恩,因為我曾有很清楚的悔罪經驗,同時歸向了耶穌基督。在初信的一段日子,倘若有人問我,「你怎樣知道有神?」我會毫不猶疑地把我與神接觸的經驗告訴他。在那時,對於我,神的真實是一個深深體驗到的感受。

「我這樣行是合乎神的旨意嗎?」信主以來這段日子中,當我面對這問題的時候,我的答案往往是:「我已把事情交託神,按著客觀的分析,這樣行是合理的。因此我相信我是行在神的旨意中。」對比之下,在對神的認識上,我已不知不覺地讓客觀的知識,完全取代了原來所經驗過的主觀感受。

表面上,這不是一個大不了的改變,況且這也是很可以被一般福音派信徒所接受的改變。今天,典型考驗「決志者」的標準是:他是否有悔改?他曾否作接受主的禱告?都做過了嗎?那麼,按照聖經──神的話語──他已是一個基督徒。基於同樣理由,他更不能對此事實質疑,因為懷疑便是罪。感覺嗎?那是次要的,要緊的是相信神的話。按照神的話,凡經過如此這般「程序」的便是基督徒。

另一方面,不論決志者是怎樣接受,初信時有甚歷感受,他以後所得到的輔導總是離不開一些正統教義的認識,以及成為基督徒後所應有的表現:或是經常向人傳講福音,或是不停止參加教會活動,或是每天靈修禱告,或是關心社會。這些都是聖經的教訓,只要這樣行,便是行在神的旨意當中,也就是行在聖靈中,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如此種種,都是神所喜悅的事情。

 

直接相交

把屬靈知識的追求和實行,看為屬靈追求的全部,把對聖經教訓的遵行,取代了與神直接的接觸,這是法利賽人的錯誤,也是今天信徒的危險。在我自己的經驗中,缺乏了直接向神接觸的主觀經驗,我雖然仍能維持一個正統的信仰,但與現實世界卻不能繼續產生一個真正有意義的關係。與神脫節的結果是與周圍事物脫節,與社會、世界脫節,與時代脫節,也與自己脫節。在現實生活的經驗裡,我逐漸看到,要在純正的教義和「聖經化」的原則後面,抓住事奉的方向,得到內心的把握,我必須先掌握到生活「存在性」(existential)的一面,同時認識聖靈是我生命時刻的引導和隨時的幫助。

「我這樣行合乎神的旨意嗎?」這問題的意義,不能單指對客觀事理的分析,檢定是否合乎聖經的原則。假若我真相信聖靈工作的話,這問題是代表了我與祂之間的接觸和回應。以致在複雜的現實生活中,我能把握到此時此刻神在我身上的心意,以及祂在這世代的工作計劃。

 

反省操練

以上就是在我自己的信仰生活中一個逐漸累積而成的「省察」經驗,透過這經驗,我領悟到自己屬靈生命可以有「整全」的一面。我的靈修、獨處、事奉、參與、知識追求、生命成長,原是有不能被分割起來的關係。在聖靈的引導下,我開始不斷的作個人反省和操練。在反省的過程裹,一方面,我是學習在個人接觸的環境中,尋找自己的崗位,對事物作出合宜的對應;另一方面,我更認真地思想神在歷史上的作為,瞭解祂對這世代的心意。在操練的「功夫」中,我學習鍛練自己事主的能力,在現實生活裹,培養自己靈性情緒的穩定,增加對事物的洞察力,對別人需要的感應能力和對主引導的順服。

寫到這裡,想到可能有人仍然要問:「我怎樣才可以確定甚麼是神的旨意?」對這問題,我只能說,聖靈的聲音是可以辨別的,正如一個嬰孩能知道他父母的聲音一樣。在聖經中有許多這樣的例子和教導,我自己也有相乎的經驗。聖靈的引導並不是要在重大的關頭才臨到我們,往往在細微的事上,正是學習聽祂聲音的好機會。小事上學得好,大事臨到時,便更有能力作出「整全的」回應。最後,讓我以保羅的一句話作結束:「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只不過經過無數的失敗和痛苦,我自覺是在一些很基本的聖經教導中,重新確定了一條有把握的生活途徑,願意與弟兄姊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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