佈道會能使人作主的門徒?
為何不少大專信徒都只看重佈道會、個人佈道等與人分享信仰的事工?筆者相信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他們對馬太福音28 : 19‑20的理解有所不足。同學的焦點往往只在於使別人決志信主,這可從他們籌辦佈道會、福音營後,都以有多少同學決志來決定該次福音事工是否成功,甚至以決志人數作為他們向神感恩的主要內容而得知。當他們完成了一次「壯舉」,便感到實踐了神所賦予的「大使命」,接著院校團契轉歸平靜,信徒又繼續埋首於自己所重視的事項上。
若我們仔細查考馬太福音28 : 19‑20,便會發現經文的主要重點不在於「使別人決志」(decision making) ,反而是教導我們要「使別人作主的門徒」(disciple making)。參照原文,「使別人作主的門徒」是主要動詞,跟著與這主要動詞的兩個相關分詞(participle)是「給他們施洗」和「教訓他們」,這兩個分詞的主要作用是指出「使別人作主的門徒」的應有特徵;因此,「使別人作主的門徒」不單是要使未信主的人決志信主,還要幫助他們公開承認神為他們生命的主宰,並且願意以聖經的教導為他們生活的最高準則,將之實行在生活中。
保羅在歌羅西書1:28的教導,指出我們向別人傳揚主基督的最終目的,是要使他們在基督裡長大成人,直至完全的地步。決志只是使別人在基督裡達至完全的一個起步過程;若只努力地參與佈道事工,並不代表我們已完全履行了神所賦予的使命。
雖然不少大專信徒在福音性聚會或活動過後便停下來,但也有一些同學十分注重幫助初信者在信仰上建立基礎。他們通常會以一對一或小組形式,採用一些短期的栽培課程,當初信者完成指定的課程後,便少有人再去關心他的個人生命成長。但要使別人作主門徒,並不是靠數次以至十數次的課程便能完成的,乃是一生不斷被培育和學習的,所以院校團契的領袖有責任去幫助他們參與合適的教會,使他們有一個固定的屬靈群體來關心他們,幫助他們作主門徒。
此外,當他們仍在大專院校的日子,也應協助他們參與院校的查經小組。透過一起查考神的話語,不單使他們學會如何自行閱讀聖經,吸取第一手的信仰資料;更重耍的是可以讓一群活在相同處境下的信徒,學習如何在校園中實踐和回應神的話語,作一群以聖經為本的門徒,即使畢業後,也能以神的話語去回應不同處境。
《福音校園2——佈道理念.佈道策劃.多元佈道》FES大專部(三)
或許,讓未信者認識福音,不僅於鼓勵他參與佈道會,還可以是透過與未信者對話及溝通,保持一種開放的心態,才能讓雙方能互相影響及學習(而不是只有你在影響未信者的信念),最終目的不是要讓他突然有一刻「聖靈感動」決志信主,反之是讓雙方都更能學習作主的門徒,這可是一生的承諾及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