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戀愛的季節嗎? ──(三)何時需要結束一段關係?/身體接觸的底線?
文:盧家輝(FES大專部主任)
Angel的困惑:
我同Johnny係咪應該繼續落去呢?開始嘅時候我地都好開心,但係近呢個月我覺得我哋有一啲嘢好唔夾,我哋亦為咗呢啲事鬧咗幾次交…我喺度諗,我哋能唔能夠繼續拍落去,甚至步入教堂?我開始懷疑我哋走埋一齊係唔係神嘅心意?神其實係咪冇祝福過我哋?
於基督徒而言,拍拖似乎不應是為打發時間而設的消遣活動,拍拖更應該是為預備我們進入婚姻關係。所以若在拍拖的過程當中,我們發現雙方有一些重要東西不能配合,分手便可能是一個理所當然的結局。
我們應如何判斷我們是否應該結束一段關係呢?其中一個檢視方向就是:看看我們雙方是否都能夠在這段關係當中自由地成長、自由地成為那個更好的我?
相反,如果在這段關係當中,我們發現原來自己是正在不斷扭曲自己去滿足對方,而自己越來越看不清楚自己的真實面貌;又或原來自己正不斷操控、迫使對方,成為自己所喜歡的人,以滿足自己的渴望… 我們就要認真檢視這段關係有沒有可能改善的出路?甚或是時候要結束?
另外,一個我們這個年紀常要面對的問題就是拍拖時的身體接觸和婚前性行為的問題:究竟我們拍拖時身體接觸的底線是什麼?我們真心相愛是否就可以有婚前性行為呢?
不少基督徒在討論這些議題時,糾纏在所謂身體接觸的底線應該如何釐定。但其實這可能是問錯了問題。我們反而更應該問:什麼是愛?若愛對方應該為對方做或不做什麼?
另外,我也喜歡使用身體語言的概念去思考以上問題。如果你有諗過些傳意學,你應該會知道我們日常與人溝通,身體語言其實佔極重要的地位。如果我問你:你會用什麼身體語言去向你所心儀的對像示愛,你會用什麼身體動作呢?你或許會使用自己的眼神、面部表情、甚或一個擁抱去表達你的愛意。如果我再追問:你會用什麼去向對方表達他就是你一生的至愛,你又會用什麼身體語言去表達呢? 基督教的答案就是以性交來表達對方就是自己一生的至愛。性交是留給自己的一生至愛,特別是指留給自己的丈夫或妻子。
另一個思考向度是:愛對方是否就要和對方做愛呢?愛對方,如果是真心,應該會做或不做一些事情,以致對方能夠幸福。若果是為了對方的幸福而不是為了自己的私慾,我們是否可以不為一刻的快感而不與對方進行性交呢?
常常有學生詢問:自己是否一定要拍拖?我認為聖經的教導是一般人都會進入拍拖戀愛、以致婚姻的關係,但有一些人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而不會進入戀愛關係。亦有一些人是為了回應神國度的需要而不進入戀愛關係。你應不應該進入戀愛關係?那你就要自己與神好好傾談一下~
延伸閱讀:
唐慕華(Marva J. Dawn)。《真情真性——性偶像文化的批判》。香港:香港基督徒學生福音團契,2005。
馬妙如等。《總有一次失戀》。香港:突破出版社,2014。
韋基道(Christopher West)。《身體神學入門》。張美娜譯。香港:良友之聲,2012。
是戀愛的季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