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想中的大專團契──(三)組織化的問題

我理想中的大專團契──(三)組織化的問題

文:陳士齊(前FES團契部幹事,現為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高級講師)
《橄欖》第四十六期(1984年五月)


 

大專團契的課程

大專團契若要做教導者,就要教導實踐先知先鋒角色的其體內容,也要教導弟兄姊妹如何互相開放,彼此接納。大家不妨構想這些內容的項目。兩年前我唸教育的課程時,有一科課程研究(Curriculum Studies)的科目,它的觀念給我一點啟發:如要有系統地教育大專基督徒,就一定要發展一套全面的,適合在大專的環境下使用的課程。

現今的大專基督徒中,雖然好些人十分熱衷於實踐先知先鋒的角色,卻似乎缺乏足夠的「料子」去應付。一方面固然由於社會經驗不足,另一方面也由於大專時所學的東西太過雜亂無章;今天聽聽這個研討會,明天參加那個計劃,後天加入那個小組。這樣走馬看花學到的東西不但沒有系統,也不夠全面和深入,各種截然不同甚至強烈對比的講法,會造成大專基督徒思想上的混亂和情感上的矛盾,以致生命不得整全,然而今天在大專團契中充斥的,正就是這幾種頗為極端的講法。

雖然我們強調大專生要獨立追求,他應該自行整理所學到的東西,但真正做到的人很少。而且這也並不等於大專生不需任何指導。一套好的課程,可以達到指導而不扼殺獨立追求的目的。

這樣的課程,應有以下的特點:

  1. 它不應只是頭腦知識的灌輸,更重要的,它要是價值觀的衝擊:生活態度的傳遞。課程需要具備清晰的態度性目標(Attitudinal goals) ,指明一個人在課程中應學到的態度。真正的知識分子不單要其備充足的知識,還要有高尚的態度。反觀今天的大專基督徒,有知識的人也不少,然而有深度的人卻不多,很多人的態度每每流於膚淺,華而不實。
  2. 課程的目標一定要長遠,要展望將來,。當然,在長遠(long-range)的目標之下,也有大大小小中程(mid-range)短程(short-range)的目標,正如超級大國的飛彈一樣。
  3. 如果課程的目標要長遠,課程的內容就要有時間上的向度(time dimension)。大專團契若要有意義,就不能停留在它自己,而要準備面對畢業後的現實。擇業,畢業後的生活方式,隊工,工作世界的現實等,應該成為課程內容的一部分。
  4. 課程內容除了時間上的向度外,也要有空間上的向度(space dimension),關注的範圍要廣泛,除了微觀(micro)層面的事物,如個人靈修生活之外,也要涵蓋宏觀(macro)層面的事物,如國際局勢等;不單胸懷中國,也胸懷世界,不單關心宣教工作,也關心遠方的人們生活的福祉。
  5. 課程內容要有彈性,要有一些通識的核心課程,如社關,靈修,簡樸生活等,而以使命作為課程的起點。另外也要有專門化的課題,容許不同恩賜不同關係的弟兄姊妹各自發展。這些課題可以功能小組(functional group)的形式來探討。這樣的課程才能適應不同環境(例如不同院校)的需要。
  6. 課程要理論與經驗並重,以顧及弟兄姊妹在理性上及情感上的需要。因此內容方面要有一些感性的素材,和經驗的分享。

寫到這裡,我心中不禁有點感觸:這樣的課程太理想,要付出很大代價才能發展成功。然而培養人才根本就不是件易事。今天的大專基督徒,無疑是具有很大的潛能(potential),但多年來這些潛能從沒被發揮成為功能(dynamic),只因沒有人肯委身去教導他們!今天在周圍都是大專基督徒的時候,教會卻在鬧人才荒!不錯!我求有人去教導他們。難道大專生就「叻」到不需要人教導嗎?試問在這個時代,稍為裝備得不好的人還能面對時代的挑戰嗎?弟兄姊妹應該心裡有數。

 

大專團契的組織

理想的大專團契必需有理想的組織,團契的角色才能充份發揮。然而今天的大專團契存在很多組織上的問題。在基督徒多的院校,團契組織繁複,架床疊屋似的。為了照顧眾多的弟兄姊妹,有些團契發展為一部龐大的組織機器,有近於社會學所講的官僚組織(bureaucracy)不斷運作,不斷自我延續,所有人都被捲入這漩渦。組織的要求對參與運作核心的人構成很大的壓力,幾乎要他們變成「超人」,還要「全職事奉」才能應付,以致一般團友對參與運作都望而卻步,只能達到願做旁觀者,因而產生疏離感[6]。另一方面,職員個人發展及反省的精力也大部分被消磨掉。整體的結果,是真正的團契分享被壓抑,團契內容不得發展,以致團契不能發揮應有的角色。

不少人提出改革。比如從改善組織方面著手:加強溝通,制訂適當的諮詢制度,決策程序,監察制度等。但是,這樣的著眼點可能只會令團契更組織化,職員更疲於奔命,團契變得更政治化而團友的疏離感更大!這些做法如果是為了準備大專基督徒面對九七,學習民主程序可能有用,然而對於達到真正的團契分享卻可能毫無幫助。而且,在龐大組織的現實底下,一味要求職員這樣那樣,根本也是徒勞無功的,對於幾個辛苦掉著整個團契組織的人,也是不公平的。

團契組識是團契問題中討論得最多的一個,但也是最難討論的一個。究竟甚麼組織才合理想,我不想假裝自己知道,我只會提出一些意見作參考。

面對團契有如攻城,正面進攻是不利的,一如我在上面批評過從改革組織入手的弊點。社會學上有所謂非正式組織(informal organization)的概念,這點正與團契的本質相合。如何於現有的臃腫組織以外去建立非正式組織(真正的團契)是十分重要的。

從非正式組織的角度去考慮團契組織,有四點原則要留意:

  1. 團契組織必須不妨礙或甚至有利於團契本質的發揮。
  2. 團契組織必須配合所處的時代,適應當時的社會環境、教會情況及團契本身發展到的地步。
  3. 團契組織必須有足夠彈性去容納轉變。
  4. 團契組織必須符合基督徒的信仰精神。

 

這樣的團契,應該有下列特點:

  1. 人數方面不能太多,頂多不超過五十人。人數太多只會削弱人與人溝通的機會,剝奪真正團契生活的可能性,也容易有組織化的傾向。一些數百人的大專團契,到頭來真正參予的也不外數十人。
  2. 組合方面貴乎自然(natural groupings),不可能太硬性規定成員一定要來自某一學系,某一宿舍,當然若能做到這樣會較好,真正的團契生活在乎大家願意分享,有人喜歡和自己同學系同宿舍的人分享,有人卻喜歡跨越學系,跨越宿舍,甚至跨越院校!這樣有何不可?只要大家有共同的目標,就可以走在一起。必要時,一個人甚至可以同時參與兩三個團契(當然不要太多,否則優次(Priority)會成為很大的問題)。
  3. 目標應由參與者共同訂定。但目標應該符合大專基督徒作先知先鋒的大前提,且應尋求與其它大專團契的目標能互相配搭。
  4. 內容應照顧到普遍性及專門性的需要。團契除了專攻與它目標有關的問題之外,也要為參加者提供一些普遍性的基礎訓練,以避免弟兄姊妹過分偏狹。這些普遍性的訓練也有助弟兄姊妹認同團契以外更大的基督徒群體。
  5. 對外關係方面,大專團契應該有獨立自主的精神,不宜受制於任何外面的機構。反過來,它仍要與外間保持密切的聯絡。外間的學生工作機構,應該扮演一個後動支援顧問及聯繫的角色。現時一些機構直接在大專院校組織一個附屬於它們自己的團契,這實有違獨立自主的精神。希望這些機構至終會讓附屬它們的大專團契達到「三自」(當然不是中共那種!) 更希望這些團契更多思考與同院校其它大專團契的配搭。

 

其實畢業生及教會在大專團契的對外關係中應佔很重要的地位,這點還待將來再探討。

 

註:

1. 參《動向》 第二期,八三年十二月號,港大團契出版,「該死的團契架構」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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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欖》為七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期間香港大學基督徒團契之刊物,
以直言、敢言、獨立、勇於探討難題作為刊物的核心價值。
刊物成為了當時一班基督徒知識份子思想交流的公開平台及論壇,
討論信仰、關社、整全福音、校園使命等主題。

 

文章部份經編輯略有修改。副標題為編者所擬。

 

版權屬香港大學學生會基督徒團契所有,蒙允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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